成都市首个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
(以下简称质量保险)
正式签约落地
成为继上海、北京后国内第三个
推动住宅工程建设项目
实施质量保险的城市
标志着成都市质量保险制度正式落地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所谓“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缺陷保险”),是指由工程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维修及赔偿义务的保险。
包括外墙出现脱落、厕浴间出现渗水等等,都算“工程质量缺陷”。也就是说,出现这一系列“工程质量缺陷”时,业主将能够通过保险维修理赔。
2017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选取四川省等9个地区推行工程质量保险试点,成都市作为四川省试点城市,根据地方实际,出台了《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保险范围、承保方式、风险管理、保险理赔等内容,逐渐形成住宅工程“投保——建设——风险管理——维保”全过程管理模式,推动质量保险项目落地。
下一步,成都市将进一步加大质量保险推进力度。
●坚持目标引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建筑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有效处置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投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破除工程质量保险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保险制度创新,改革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坚持试点先行。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推动一批工程建设项目购买工程质量保险,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实现住宅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保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