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抓手。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绿色建筑标识实行认定制度,明确了认定规则。
《实施细则》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对住建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的细化落实,是做好我省绿色建筑标识工作、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问:《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细则》分为总则、申报和审查程序、标识管理、附则4章,共33条。绿色建筑标识包括证书和标牌。申报绿色建筑标识本着自愿原则。绿色建筑标识星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
问:绿色建筑标识由哪些部门负责?
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完善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指导监督地方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认定三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
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监督全省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认定二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初审推荐三星级绿色建筑。
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负责本地区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认定一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初审推荐二星级绿色建筑,预审推荐三星级绿色建筑。
问:绿色建筑标识由哪些单位申报?项目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应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施工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
项目应采用国家或相应四川省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运营、改造,且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备案。
问: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包括哪些程序?
答: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包括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环节,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申报主体应注册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的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相应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形式审查通过后,应组织专家审查,按照相应标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专家审查结束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项目应发布通告和授予证书。
问:绿色建筑标识是否有统一标准?
答:绿色建筑三星级标识统一采用国家标准,二星级、一星级标识可采用国家或地方标准。
新建民用建筑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或相对应的现行地方标准《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1/T009。工业建筑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既有建筑改造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51141。